后勤保障部:端木军袭、杨雪明、徐燕南、高永英、徐美云、郁沛琪、任远强、医疗人员1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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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港隆杯”2012年青浦区足球联赛秩序册

  组 委 会

  名誉主任:王 强

  主 任:顾爱根

  副 主 任:顾佳华、许新忠、谢 坚

  执行主任:李永成

  委 员:杨 伟、各队领队

  竞 委 会

  竞 赛 部:杨 伟、朱志刚、陆杨杰、丁 玮、蒋喆彦、

  裁 判 长:王志明 副裁判长:徐 奇、周 伟

  裁 判:沈 伟、王锦斌、张文强、张 衡、金 荣、

  顾 明、金 吉、陈东华、宁超逸、赵 军、

  金 雄、徐 勇、方伟斌

  宣 传 部:赵路平、徐 俭、林烈培、薛丽丽

  安 保 部:李永成、余 晟、徐海荣、公安若干

  后勤保障部:端木军袭、杨雪明、徐燕南、高永英、徐美云、郁沛琪、任远强、医疗人员1名

  “港隆杯”2012年青浦区足球联赛

  竞赛规程

  一、主办单位:青浦区体育局

  二、承办单位:青浦区体育中心

  三、冠名单位:上海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  四、比赛日期:甲、乙级

  2012年3月26日至6月2日

  (双休日或节假日)

  五、比赛地点:区体育场

  六、参加办法:

  1、参赛对象:甲级拟定以2011年足球联赛A、B两组前六名,共计12支参赛队。原有参赛队弃权或退出的,则以A组第七名、B组第七名、A组第八名、B组第八名的顺序依次补入甲级联赛;乙级拟定以2011年足球联赛A、B两组第七名至末尾的球队参加,约计12支参赛队。

  2、组队方式:

  (1)以2011年联赛参赛队为基础,如遇原有参赛队退出或弃权,可按报名的先后顺序补入新报名的参赛队(报满24支参赛队截至),如未满24队,报名最后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0日。

  (2)新报名的参赛队建制必须为镇、街道或区属企事业单位。非区属企事业单位,可先行联系企业所在镇、街道,经同意并确认后可独立组队报名{队名为:XXX镇(街道)XXXX公司参赛队}。

  (3)新报名的运动队参加本年度乙级联赛。

  (4)各队领队为各镇、街道、区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工会的领导。

  3、注册办法:

  (1)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注册备案、资格审核,资格认定后,发放运动员参赛证,无参赛证者一律不得参赛。

  (2)运动员不受运动队地域限制,但须符合运动员注册办法。各镇、街道,各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、职工可优先代表各自的条线、系统参赛,未能代表所属条线、系统参赛的可代表其他单位参赛。

  (3)注册所需资料:本区户口身份证明(包括单位集体户口),非本区户口需提供2010年12月31日前所办本区暂住证或《2010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蓄额结算单》或《2010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》);联赛所需照片由竞赛部统一安排拍摄。

  (4)现役专业运动员及在校大学生不接受注册。

  (5)注册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4、每队限报领队1名(各镇、街道、区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工会的领导),教练1名,运动员18名;

  5、参赛队须与竞赛委员会签署承诺书,并交纳保证金3000元;

  6、参赛队必须为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办理体育赛事保险,企事业单位已经办理过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可自行酌情处理,但须提供员工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的原件及复印件;

  7、各代表队报名表一式二份:①电子档报名表请于2012年2月29日前发送至青浦区体育局竞赛报名专用邮箱:qpty@shqp.gov.cn注明足球赛;②书面报名表(需加盖公章)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送至联系人处(联系人:蒋喆彦,电话青浦区体育场路378号乒羽馆吧台,邮编201700);领队联席会议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七、联赛办法与赛制:

  1、联赛为7人制足球赛制,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事编排;

  2、计分和决定名次:

  每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,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按积分相等的队在同一循环全部比赛中胜场数,净胜球数,进球总数的顺序决定名次,多者名次列前。如仍相等,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比赛的胜场数、净胜球数进球总数的顺序决定名次,多者列前。如再相等,则按抽签决定名次。

  本次联赛采用升降级制度,赛季末,根据排名甲级最后三名降入乙级参加2013年足球联赛,乙级前三名升入甲级,参加2013年足球联赛。

  3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出版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并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“全国足球比赛的纪律规定”执行。

  4、联赛裁判员需提前向裁判委员会报名并参加裁判员培训,成绩合格并与竞赛委员会签订公正执法承诺书后,方可进入联赛执场。报名截止日期:2012年2月29日,培训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(1)一个队在比赛中罢踢,将判对方3:0获胜,如在罢踢前,对方胜球超过3:0时,将按最高比分计算。一个队不服从裁判员的判决无理纠缠,裁判员立即计时,五分钟不开球以罢踢论处。如发生罢踢事件时,仲裁委员会可决定停止该队参加下几场或全部比赛资格。责令该队领队进行书面检查同时罚款2000元

后勤保障部:端木军袭、杨雪明、徐燕南、高永英、徐美云、郁沛琪、任远强、医疗人员1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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